IT之家 10 月 16 日消息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发布关于同意京津冀等 5 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,原则同意 京津冀、大湾区、东北(含蒙东)— 长三角、新疆 —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、黄河几字弯 — 中原 等 5 个城市群试点工作方案,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,试点为期 4 年。三部门将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,并予以考核评价,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群安排奖励资金的依据。 《通知》要求,单位要按照上报的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方案,加强统筹协调,加快组织实施,积极出台支持政策,严格落实地方奖励资金,尽快形成实际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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